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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月10日至14日召开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将于1月9日至13日召开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自治区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将分别于1月10日、9日在拉萨召开。目前,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马涛,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吴永祥分别通报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日程安排和筹备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自治区民主改革6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2019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关于设立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通过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补选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西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的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的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在谈到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增强监督实效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时,马涛举例说,去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落实全区边境工作会议精神,把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加快边境小康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监督工作,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边境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政府关于我区边境地区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结合审议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通过把专题调研、专项报告、专题询问这三种监督手段综合运用起来,推动形成了做好边境工作的强大合力。
在介绍2018年区政协的主要工作和亮点时,吴永祥说,2018年,自治区政协常委会围绕我区“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和正确处理“十三对关系”,选择了安边固边兴边、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等17个小切口问题,组织政协委员开展了一系列视察调研和民主监督活动,形成视察调研报告120多份,召开了一次议政性常委会、4次季度协商会,报送意见建议1300多条,很多履职成果得到了区党委、政府领导肯定,一些重要建议被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实现了政治站位和工作作风大转变、在坚持一致性与包容多样性上有了新的转变,从“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什么效果”转变。
新闻发布会上,马涛、吴永祥还分别回答了中央驻藏媒体和自治区媒体记者的提问。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主持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高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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